近日,一位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咨询社保退费问题,反映自己曾在长沙与福建两地同时缴纳社保,2019年后选择仅在福建继续参保,现在他希望退回长沙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却被告知需至福建办理退费。该网友质疑:“在长沙缴纳的费用,为何要去福建退费,这个规定合理吗?”9月2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跨省重复缴费需按国家“先转后清”原则,由社保转入地负责办理退费。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文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即该网友长沙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需至福建社保机构办理退费。
同时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的甘靖雯律师指出,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跨省重复参保退费需由社保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清理重复缴费记录,并退还个人账户余额。这是因为社保关系转移需遵循“先转后清”原则,确保参保人在最终参保地的社保权益完整。她建议可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缴费记录等)前往福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